昨天上午7點多鐘,家住南京鼓樓台北搬家區熱河路附近的於先生一早就請了搬家來搬家,准備將家中物品全部搬到中央門的新住處,沒想到東西搬到門外後,原本談好的價格出現了變化,他一怒之下報了警。

民警趕到現場時,他正在和幾名工人爭執。他家住一樓,也沒有多少大件,搬家只開來一輛輕型貨車,他們准備將這些物品搬至6公裡外的住宅樓的4樓。報警人告訴民警,兩天前他在網上約了這家搬家,連樓層費在內談好價格總計350元,沒想到早晨東西搬出來後,工人說原先的預約不作數,根據行業規矩,東西搬出門外10米內裝車是不額外收錢的,超出10米就得收錢。因於先生的家在巷內,車輛開不進去,停車位置離家門口至少有幾十米距離,完全要人工搬運,得多收500元。於先生認為,搬家是跟他玩“彎彎繞”,欺人太甚,立即報了警。

民警聽了雙方訴說後,認為搬家價格不能說變就變,而且有些事項沒跟客戶說清楚,不能亂收費。民警在調解時,於先生表示,如果不能處理好,他要向有關部門投訴,最終搬家工人息事寧人,只收280元將所有物品搬到指定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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